济宁邹城侦探济宁邹城调查感情去单位闹违法?
时间:2024-01-25 访问量:10077
"律师解答
感情纠葛去单位可能是闹违法的。假如肇事者由于感情纠葛有过激行为,形成单位的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停止的,即便尚未形成严重损失,也属于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,会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分。
法律根据
《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二十三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正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次序,致使工作、消费、停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停止,尚未形成严重损失的;
(二)扰乱车站、港口、码头、机场、商场、公园、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次序的;
(三)扰乱公共汽车、电车、火车、船舶、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次序的;
(四)非法拦截或者强登、扒乘机动车、船舶、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,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;
(五)毁坏依法停止的选举次序的。
聚众施行前款行为的,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"